Mindhunter: Inside the FBI’s Elite Serial Crime Unit
值法人員的辛酸很難跟人說,甚至無法和伴侶討論。當你看了一整天的屍體和截肢,如何能把這話題帶回家?尤其當死者是小孩時更是不堪。你無法在吃飯時說:「我今天辦了一件強暴謀殺案。我把這個案件情節說給你們聽聽。」這也是為何警察常和護理人員結婚的原因,反之亦然,這樣他們才能體會彼此的工作。
依我之見,這些心理治療師、心理學家和社工人員都很年輕,又充滿理想主義,覺得可以改變他們。其實這些人常常不明白一點,那就是當他們在評估這些罪犯時,他們所評估的正是一群評估他人的專家。
差別在於,從事心理工作的專業人員是從人格開始,從這個角度推衍出行為;我和我的同事卻是先從行為開始,然後從行為的角度推衍其人格。
犯罪行為與其說是心理疾病,不如說是個性上的缺失。
「心神喪失」(insanity)是一個法律觀念,而非醫學或心理治療上的術語,它並不表示某人是不是「有病」,而只是表示某人能不能為其行為負責。
美國人有種認為事情總會變好的特質,永遠都有機會改善,只要我們去做,任何事情都可以做到。但是我看得愈多,對於某些類型犯人的更生就愈是悲觀。他們童年所經歷的通常都是很可怕的事,這表示他們遭受的傷害難以在日後復原。和法官、辯護律師、精神專業人士願意相信的正好相反,獄中行為良好不見得就表示出了監獄會有正當的行為。
我常開玩笑:如果一名人犯說他有多重人格,那麼只要我抓到犯罪的那個人格,我就會把無辜的那個人格放走。
任何做得出如此駭人可怕的事的人,一定是真正「有病」——我不會反對這種看法。但是他知道他正在做的事是錯的嗎?他是不是仍然選擇要去做?對我而言,這才是重要的問題。
從沒有一個連續殺人犯會「身不由己」到敢當著警察的面去殺人。
別人認為他們很怪,也不會認真看待他們,於是問題隨著時間惡化。他們會把注意力放在一項任務上,使他們的生命有些意義。這是他們頭一次感受到自己有控制力,而他們喜歡這種感覺,這一點會使他去冒更大的險,而愛冒險的人都具有危險性。
如果我看到信中的語氣愈來愈嚴厲,急迫(「你沒有回我的信!」),我就會正視這件事。持續這種妄想且強迫式的嚴厲,不論在心理上或心靈上都是耗盡心力的事。要不了多久,這人就會開始崩潰。
我們只能以一種實驗的權威性說:女性似乎將所有感受內化了。她們不會去攻擊他人,而比較容易藉酗酒、吸毒、賣淫及自殺來懲罰自己。有些人則會在自己的家庭裡重複所受到的身心凌虐……從心靈健康的角度來看,這是非常有傷害力的。但是女性殺人的方式和行兇的人數與男性大相逕庭,這確實是個事實。
如果你認為解決之道在於學校,你也要求太多了。
更多警察、更多法院、更多監獄、更加的調查技巧誠然不錯,但是要減少犯罪的唯一方法,是要問我們全部人,是不是都能夠不再接受、容忍發生在我們家庭、朋友、同僚身上的犯罪。這是得自犯罪數遠比我們國家低許多的其他國家的教訓。以我的觀點,只有這種根本的解決之道才有效。犯罪是一個道德問題,只有從道德層面才能夠解決。